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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9 15:48:5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公司已提足折旧的车辆,给关联方使用,约定租金0元,关联方发生的与该车辆有关的油费、保险费等可以合理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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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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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