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19年6月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的备案(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有限期为2019年6月-2022年5月。现已经到期,是否需要再次办理此项备案?如何办理?
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的纳税人,无需向税务机关备案。符合条件的,自行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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