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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 17:41: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涉及税费
(一)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四)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六)水利建设基金:按收入的万分之五/万分之三计算缴纳。
(七)印花税: 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二、税收优惠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目前个人出租车辆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征,不征收相应的附加税费。
(二)陕财税〔2022〕11号
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陕财办综〔2021〕9号
第十条第四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流转税的,水利建设基金同时减免;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增值税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同时免征。
综上,个人出租车辆给企业目前只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