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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丢失25.5万元,是纳税人我方丢失,咨询了会记开票那方,她们说没办法解决,抵扣联和发票联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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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 11:36:2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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