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业务员购买补充保险是需计缴个税的,但我们公司给业务员购买的保险是公共保额保险,对应的保险费无法拆分至每个人多少金额,这种是否可以不计缴个税。
例:100个业务员共同投保特需金保险费1万元,发生意外或医疗,从1万元的保险额度内支付。人员也随着增减入离职变动,但保险额度不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