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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2 10:2:4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新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相关登记信息导入税务核心征管系统后,网上税务局自动生成纳税人账户和密码,并发送相应短信及时通知纳税人可登陆网上税务局申请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2、企业首次办理税收业务,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先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建议法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现场办理),同时进行税种登记,需携带办税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资料。部分企业需进行纳税辅导,具体建议联系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3、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的规定:浙江省税务局决定依托网上税务局,全面推行新办纳税人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在网上税务局选用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依据办税目标在线填具系统智能显示的综合申请表,涉税领购发票的系统智能推荐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
4、新办企业未发生经营性业务,未做过税种登记等涉税事项,暂时不用申报。
5、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查看是否做过相应税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