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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2 16:13:2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免费提供一场馆给一公司使用,后来发现地板被损坏,要收对方1000元的补偿金,请问这个款项是否能开发票,具体开什么明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您说的这种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能开具发票,具体开具什么明细请直接致电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