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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6 11:14:1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建议您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根据实际业务选择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