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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6 14:32:4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手机代办点(思明智信代办点,为小规模纳税人)与通信公司合作,需到税务窗口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厦门市镇海路税务窗口表示,开票金额 低于100元无法代开专票,网上在线咨询12366表示将问题反馈需要15个工作日,请问这个到窗口代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有金额限定?是否有依据?麻烦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我单位收到转办处理单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情况和诉求缘由进行了核实调查,经调查,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可申请代开发票。柜台已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致电该纳税人,告知其办理的方法,纳税人对于反馈的结果表示满意,无其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