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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8 9:33:4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经营酒店,酒店所在房屋是租赁过来的,当时装修酒店花了不少钱,账上一直未摊销完,目前想把酒店里所有的资产都转让给其他继续做酒店的人,款已收,目前针对未摊销完的长期待摊费用如何进行开票?
期待税局这边的专业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