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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0:21:2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你好,请问一下,如果在合同中,购买方不付货款,合同中有担保的第三方,现在第三方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付货款,请问作为销售方要给第三方开票吗,还是仍然按照合同开给购买方呢,如果付款方一定要索要付款凭据,该怎么办呢,有没有具体的法规解释?谢谢!
回复如下: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