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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有国税局监制章,但是没有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景区门票上哪些要素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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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1:58:5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门票”属于继续使用的特殊票种,当地税务机关针对门票具体如何规定的,建议再进一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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