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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8 19:12:2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是一家纺织企业,向收购农民棉花,加工成棉布出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我们自行向农民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税率为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投入产出法进行进项税核算。请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扣除率是按农产品的10%,还是棉布适用的16%
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按照16%税率扣除。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