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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 20:34: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因2020年12月31日系统升级,增值税申报之后撤销了,但是进项系统里面显示12月已申报,没有回退税款所属期,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使用
在企业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且企业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时,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属期的功能。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