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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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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1:53:2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老项目(营改增之前建设完工),在营改增之后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 地点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全部缴纳?根据营改增36号文件,在不动产所在地可以预缴然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备注:上述房地产企业为核定征收)


答复如下:根据文件的要求,在不动产所在地预交,回机构所在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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