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8-19 11:9:2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公司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过成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来收取管理费收入。假设公司目前有3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且在二季度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收益合计超过30万元,公司在二季度收取管理费收入少于30万元。有关公司增值税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公司目前的3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收益能否以各自产品的维度进行申报增值税?如果能够以各自产品的维度进行申报增值税,如何进行申报?
2、公司在二季度收取管理费收入少于30万元能否享受“按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公司缴纳运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产生的增值收益是否纳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范围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 因此,上述问题答复如下:
1、3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收益应合并申报增值税。
2、问题所述二季度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收益合计超过30万元,季度合计销售额已超过30万元,因此,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3、公司缴纳运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产生的增值收益应纳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