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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4 10:55:1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为非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有出口资质,但主要是内销为主。
今年疫性期间好不容易有几笔出口业务,但是,由于当时购入商品的时候,进项税是一起抵扣的,没有办法让供应商重新分开开发票(再说,我们也不知道后面多少是会出口)
请问,由于没有对进项进行单独认证,我们这几笔出口业务就无法办理出口退税吗?
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