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关于补发2003年到2015年住房补贴工资如何扣税的问题

gg2.jpg

2021-8-24 10:55:1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单位补发2003年到2015年住房补贴工资(按月补发),这部分工资应该怎么扣税?麻烦详细告知,在线等待。谢谢!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字﹝2006﹞178号)规定:“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内政发[1998]82号)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补贴资金,并纳入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取得的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因此,若您任职单位是企业且取得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若取得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内政发[1998]82号)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补贴资金,并纳入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取得的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