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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5 14:31:2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以自有的公寓楼租赁给高校学生,为高校学生提供租赁服务,现想问几个问题:
1.公司应该向学生直接收取还是向学校收取,考虑几个因素:公司是否具备资格收取,学生是否认可公司开的发票
2.按照相关的政策文件,我们的增值税、房产税、土地税是否享受相关的减免
3.我们营业范围里面有这一项(为高校提供住宿服务),我们若开发票免税,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备案
4.开票项目应该如何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