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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8 10:39:3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开具“广东通用机打发票”。如涉及广东省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操作问题,建议您可联系服务单位进一步咨询了解,联系方式:40071-12366。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试点应用“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4号)的规定,“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的通用类发票是无纸电子化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其他税务部门认可的开票软件所开具的通用类发票相同。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发票的版式文件。“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的通用类发票票样和其他通用类发票一致。因此,如来文所述指的是无纸电子化的通用类发票,有关“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操作问题,您可拨打12366-1-1咨询了解。另外,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