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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对破产企业清算拍卖变卖了不动产,请问在此情况下如何申领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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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10:32: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请问佛山顺德破产企业如何开发票呢?顺德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了破产企业,由托管单位向管理人移交了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公章等,但未接管到发票章,因破产企业无人员,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无法定代表人章和身份证件。管理人对破产企业清算拍卖变卖了不动产,请问在此情况下如何申领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程序中涉税费问题办理的意见》债务人缴纳了破产过程中因发生交易而产生的“新生税收”,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出具相应票据,不能以其未清偿原申报税费债权为由拒绝出具票据。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若破产企业发生应税(费)行为,应当及时履行相关税费申报义务。

 

请纳税人带备相关资料(如法院判决书等)到破产企业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前台进一步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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