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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赠与所得的,怎样可以免个人所得税,从什么时间到我交易的时间算是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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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3:46:2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父母赠与给我一套房产,我想卖了,从什么时候到交易的时间是满5年,自己家庭确定是唯一了。是从我父母买房的时候算开始时间,还是我交赠与契税的时候的时间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
  第一条:《通知》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成交价格”是指住房持有人对外销售房屋的成交价格。
  第二条:《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第四条: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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