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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3 17:43:1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是一家装修公司,与客户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合同为包工包料包主材。同时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为了明确价格,有提供客户清单,清单包括了施工改造、门窗、瓷砖、全屋定制。我想问下我的这份合同应该开具什么发票?这个合同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