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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3 14:55:2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收款人没有规定必须为自然人姓名,可据实填开企业、单位名称。未据实填开的发票不得作为合法有效凭证使用。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