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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3 16:13:4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商业零售企业,卖场大部分用于自营超市经营,同时在超市内和超市外围,有部分柜台出租给了个人或者品牌经营。房产已经整体按照原值交纳了房产税,对于柜台出租收取的租金(或者叫柜台管理费)还需要按照租金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吗?
此情况属于场地租赁不属于房屋出租,应由出租方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