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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9 10:18: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了,但进去后发现收入查询界面里有个税,在明细申报里却找不到,是什么原因?
2、单位根据应发工资申报了个税,实际并未发放,请问此部分工资是否并入年终汇算清缴收入?
一、正常在实缴(退)金额是可以体现的,如果数据不准确,建议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