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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约主体是公司,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但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方式,可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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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 11:12:3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税〔2009〕29号规定:“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您所描述的前提不明确,涉及到涉税风险与管理风险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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