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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6 11:35:3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