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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6 16:0:2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在网上买了深圳鑫威雅家具公司的2280元的沙发,需要开具发票。企业说要补百分之5的税点,我就补了114元。但收到票据后,总额只有2280元,并且2280里已经包含了百分之3的税点。商家说他们自己不能开票,所以要找别人开,需要给百分之5的手续费,并且收取的114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票据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另外,如提供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方需加价才开具发票,则该行为是违法的。购买方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索取发票的合法权利,与销售方进行交涉。交涉后销售方仍拒开发票或坚持加价后才开发票的,购买方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如发现深圳市纳税人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请通过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或拨打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