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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8 10:9:2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2月25号在东森集团哪里发生交通事故26号在交警队遇到安途生店的老板邱军叫去他那里修车就去哪里修车了提车交钱是1月2号4点多那时候我要发票他说发票晚上要给保险公司开开了用手机拍照发给我,就没有给我我问了几次就一拖在拖7号联系他要发票他说只能给保险公司开发票没法给我开发票?交通事故定的是主次责任保险也只报了70%为什么不给我开发票我也出了钱的啊。
根据《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布〈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修改)文件附件: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违法行为项目:37.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违法情节、违法程度、处罚基准:应开未开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一般,个体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单位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应开未开金额超过5万元,但在100万元以下的,较重,个体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应开未开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严重,个体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关于涉税举报的流程:
第一,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直接拨打湖北税务12366进行举报;
第二,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http://www.hb-n-tax.gov.cn/hdjl/wfxwjj/index.shtml),首页 > 互动交流 > 违法行为检举专栏进行举报。留言须知:
一、 受理检举的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二、 检举事项的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收到检举信件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转至被检举人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办理。
三、 检举内容的填写
1.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2.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检举只是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书信、传真等形式检举。
2.请如实填写检举表单中的各栏目,检举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3.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个人的自愿行为。
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您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可以办——服务投诉——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