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8-24 10:55:1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小区内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无产权证,日常主要用于休闲用途,非经营场所,需要交自用房产税吗?如果需要交房产税,由谁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一、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因此,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若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则按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规定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