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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4 10:55:1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问:货物期货“对冲平仓”期货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你好!我公司是大豆加工企业,做大豆期货业务,一部分大豆期货实现了“实物交割”,已经缴纳了增值税。另一部分大豆期货进行了“对冲平仓”处理,没有实物交割,请问这部分“对冲平仓”期货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按什么税目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文件规定: 一、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是否说明货物期货“对冲平仓”期货收益不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现将对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下: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成交额)。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一)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期货交易所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本身发生的各种进项不得抵扣。(二)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货物期货交易应在期货的实物交割时缴纳增值税。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