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广州财税 » 正文

广州个税篇:我通过武汉某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了2万元支持疫情防控,我每个月只有工资收入,这笔捐赠支出能在我的工资中扣除吗?

gg2.jpg

2020-2-14 16:29: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您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2万元现金,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哦。同时,根据《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以下简称“99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如果您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需选择其中一处扣除哦!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个人所得税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