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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7 9:3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在主要工作城市购买的期房还没有交房,所以在交房前都在外租房居住,请问能否选择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对应的标准定额扣除,且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