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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代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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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6 11:4: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想咨询下2021年12月我收到劳务报酬8万元,对方企业代扣了个税。且2021年全年综合收入就是上述这8万元劳务报酬没有其他了,那我做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减除费用可以扣除6万元还是只有12月的五千元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综上所述,请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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