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纳税知识

关联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主表勾稽关系异常

关联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主表勾稽关系异常

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报表时,该表无“其他

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和“净敞口套期收益”科目,企业根据规定直接将以上科目金额计入“营业利润”进行填报,但是在填写关联申报《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时,该表无相关科目,且“营业利润”为公式计算得出也无法更改金额,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6-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汇算清缴  

纳税知识

天然气发电厂重型燃气机叶片受损,需要进行维修,请问维修时发生的人工费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天然气发电厂重型燃气机叶片受损,需要进行维修,请问维修时发生的人工费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2-06-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纳税知识

组织骑手提供配送服务的这家公司是否能够享受2022年18号文的免税政策?

组织骑手提供配送服务的这家公司是否能够享受2022年18号文的免税政策?

美团、饿了么的区域代理商或者区域站点承包商通常会将某个站点或多个站点再外包给其他公司组织骑手进行配送服务,那么组织骑手提供配送服务的这家公司是否能够享受2022年18号文的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2-06-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总分机构填报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总分机构填报问题

A109000表中的财政集中分配比例的问题:

按照规定,总机构就地入库的比例为25%,财政集中分配的比例为25%,分支机构分摊的比例为50%。但是在填报过程中财政集中分配的比例的数字是可以修改的为0,而把总机构分摊比例调为50%。

发布时间:2022-06-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程序和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程序和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申报程序和期限

……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发布时间:2022-06-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出口退税  

纳税知识

新设立的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的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1.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发布时间:2022-06-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汇算清缴  

纳税知识

一般纳税人收到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收到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的规定:“十五、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发布时间:2022-06-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纳税知识

在企业所得税中独生子女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中独生子女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独生子女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第(二)项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发布时间:2022-06-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有延续政策?

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有延续政策?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的规定:“七、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发布时间:2022-06-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房产税从价还是从租可以自由选择吗?

房产税从价还是从租可以自由选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发布时间:2022-06-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房产税  

«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