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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印花税立法后,是否所有租赁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比如电脑租赁、桌椅租赁、花卉租赁这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立法后,是否所有租赁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比如电脑租赁、桌椅租赁、花卉租赁这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印花税  

纳税知识

印花税法下广告合同印花税

印花税法下广告合同印花税

广告合同包含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法征税范围中没明确列明广告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那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印花税  

办税百问

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

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从乙房地产公司购买1栋办公楼,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630万元;2022年9月甲公司将该办公楼出售收取全部价款1050万元,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金额栏是1000万元,税额栏是50万元,是否正确?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关于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咨询

关于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咨询

您好!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想咨询一下土增清算的政策: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6号  第二点第2条对一个清算单位中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开发产品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的,对其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按照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规定说了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的,按建筑面积法分摊,但是没有明确说必须分别计算增值额,如果参考豫地税函(2007)16号文第二点第1条的规定,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用房同一体的,不能准确区分计算扣除项目的,不得享受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是否意味着,如果我们放弃普通标准住宅的优惠,我们开发的一个同体的项目以不区分住宅和商铺,就按项目整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开发的一个同体的项目以不区分住宅和商铺,就按项目整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开发的一个同体的项目以不区分住宅和商铺,就按项目整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6号  第二点第2条对一个清算单位中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开发产品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的,对其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按照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规定说了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的,按建筑面积法分摊,但是没有明确说必须分别计算增值额,如果参考豫地税函(2007)16号文第二点第一条的规定,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用房同一体的,不能准确计算扣除数的,不得享受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是否意味着,如果我们放弃普通标准住宅的优惠,我们开发的一个同体的项目以不区分住宅和商铺,就按项目整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定额发票的使用最新规定

定额发票的使用最新规定

2018年印制的定额发票,就是刻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票,现在还能做报销票据使用不?是不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印制的定额发票都作废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2018年6月15日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但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可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遗失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遗失

由于快递公司疏失,将我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遗失。我司将加盖发票专用章记账联复印件提供给客户。请问:我司是否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办税百问

城乡居民医保补缴要多久能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补缴要多久能享受医保待遇

因为2021年在异地缴纳了社保,所以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未缴,现在补缴需要多久能到账?是否能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一、缴费后一般三个工作日左右,医保部门可到账。至于医保部门何时将医保费划至个人账户,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房屋租赁违约金收据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房屋租赁违约金收据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企业租用房屋办公,因提前退租,依据合同支付房东违约金,但房东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仅出具收据,企业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中税前扣除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什么样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样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3-08-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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