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改为认缴制之后,发现很的客户都会把公司注册资金写高超出了自己的实际的经营范围,在这些客户的眼里往往觉得反正注册资金不用自己出钱打进去了写多一点公司显得大气,那到底是不是这回事呢?在这里深圳工商代理公司和大家详细的说一说注册资本认缴制。
创业路上布满荆棘,一不小心就可能踩空,随时带你陷入万丈深渊。创业开公司常见的几个坑包括:
坑1:注册资本坑2014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此时,可能很多人觉得注册资金就多写一些,反正不用真缴,动不动5000万、1亿,还可以显示公司实力雄厚,有面子。请注意,认缴并不等于不缴!公司清算的时候一定要见到钱。
回复如下: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amr.sz.gov.cn)—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统一认证登录(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右上角的“我要申请”—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办理(内资公司符合网上全流程的需全流程办理,内资企业股东为异地企业或外资公司预约窗口办理)。如符合全流程,填写完变更信息提交后,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进行电子签名提交。如符合半流程,预约后经办人带齐资料到窗口办理。所需材料详见:官网首页—政务服务—广东政务服务网—提示: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点击“确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上服务窗口(右上角的搜索栏输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登记” 或者“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登记”关键字)—材料清单。
您好!《外商投资法》实施以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填写外商投资初始报告,其中“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是必填项目。我们注意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目前仍然有效,而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是否仍然遵循比例要求答复不一,请贵局对此问题进行了一下澄清: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是否仍然适用?
(2)如果不按照比例填写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对企业未来按照“投注差”借用外债是否会有影响?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司原名为“浙江XX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现想变更名称为“XX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成无行政区域的企业名称,企业的注册资金至少需要多少呢?
企业名称变更为不含行政区划的,该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企业应当向该企业的登记机关递交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核准后,在企业的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请问目前实践中,对于内资或者外商投资设立的公司,是否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如果有的话,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谢谢。
依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