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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会涉及哪些税,依据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会涉及哪些税,依据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您好,1、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会涉及哪些税,依据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2、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会涉及哪些税,依据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适用税(费)率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 7% ,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教育费附加:按 3% 的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 2% 的征收率计征。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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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免税政策

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免税政策

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全国共有27家生产企业,同行业在其他省份都能办理免增值税事宜,我们内蒙古自治区的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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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销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现房销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我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所开发的项目已整体完工交付,部分房屋在交付后实现对外销售并收取房款,即销售现房,对此有以下疑问:

1.全额一次性收款方式销售现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2.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现房,收到首付款时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收取按揭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3.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现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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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中的当期可抵扣进项税计算问题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当期可抵扣进项税计算问题

请问,如果2019年3月末有10万留抵税额,2019年4月符合加计扣减政策,当期取得认证进项税发票10万元,假如上期留抵和当期的进项税可全部用于抵扣,那么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应该怎样计算,是20万全部可以加计抵减还是只有4月取得的进项税发票10万元可以加计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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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位税费怎么算

购买二手车位税费怎么算

您好,我想买个二手车位,车位价格已经谈妥。关于税费这块中介说没法具体算,只有等过户才知道,请问是这样的吗?不是的话该怎么算呢?谢谢!


销售方是个人还是单位?若是个人,出售车库等非住房涉及以下税费:

增值税:个人出售其购买的除住房以外的房屋,按照其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适用税(费)率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 7% ,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教育费附加:按 3% 的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 2% 的征收率计征。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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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手续费返还适应什么政策,根据现今的政策,应如何申报此收入(一般纳税人)?

个税手续费返还适应什么政策,根据现今的政策,应如何申报此收入(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因此,代扣个税而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二、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相关规定:“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二)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因此,贵司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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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按次纳税的个人适用这个起征点吗?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按次纳税的个人适用这个起征点吗?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按次纳税的个人适用这个起征点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若为上述出租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的情况,可享受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若其他取得收入的情况,按次纳税人的个人,起征点为500元。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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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维护与业主关系或为了顺利交房赠送业主外购的小礼品,是否视同销售及代缴个税?若视同销售,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房地产企业维护与业主关系或为了顺利交房赠送业主外购的小礼品,是否视同销售及代缴个税?若视同销售,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您好,请问:房地产企业维护与业主关系或为了顺利交房赠送业主外购的小礼品,是否视同销售及代缴个税?若视同销售,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谢谢。


增值税:外购的小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需视同销售,进项可以抵扣,但若直接用于交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取得的进项不能抵扣。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规定: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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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优惠适用问题

西部大开发优惠适用问题

您好,在申请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时,我们了解到需要从省发改委取得公司业务属于优惠范围内的证明,但是对于如何从发改委取得有关证明没有明确,由于我们无法从发改委取得上述证明,一直未能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 


我们想了解税务机关与发改委之间目前是否存在相关流程,以便于纳税人遵循流程取得该证明?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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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要求企业每月都申报其他账簿印花税报表的依据是什么

税务局要求企业每月都申报其他账簿印花税报表的依据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规定,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简化印花税贴花手续,经研究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期限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规定,修改为“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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