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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约定了具体不含税金额与税额的合同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提问

约定了具体不含税金额与税额的合同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提问

你好!请问约定了具体不含税金额与税额的合同,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是按照不含税金额计算吗?若是合同签订时,只约定了合同总金额(价税合计金额),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是按照合同总金额还是自行计算出不含税金额作为应纳税额?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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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健康体检费等福利需要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健康体检费等福利需要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健康体检等没有以补贴、津贴形式发放的福利需要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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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享受和小规模一样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即不满10万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与地方教育都可以减半征收?

一般纳税人,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享受和小规模一样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即不满10万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与地方教育都可以减半征收?

我是一般纳税人,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请问,发果我公司月销售额不足10万,是否可享受和小规模一样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即不满10万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与地方教育都可以减半征收?


谢谢!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9〕37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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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调结构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季节性停产停业是否属于此范围

去产能调结构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季节性停产停业是否属于此范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第一条规定,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条规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中央企业名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布,其他企业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去产能、调结构主管部门认定发布。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将认定发布的企业名单(含停产停业、关闭时间)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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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这3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例如附加税等相关税费?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这3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例如附加税等相关税费?

请问,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这3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例如附加税等相关税费?所对应的文件号是多少?


1、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扣除实际缴交的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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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房屋如何缴纳税费?

过户房屋如何缴纳税费?

您好!父母在淮安市原有一套优惠公房,2年前又购一套95平普通住宅。现准备把95平的住宅过户给我。请问:1、如现在赠与过户,需缴纳哪些税费?如满5年后赠与,需缴纳哪些税费?2、如现在通过买卖过户,需缴纳那些税费?如满5年后通过买卖过户,需缴纳哪些费税?谢谢


税种

赠送方

增值税: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免征。

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5‰贴花。合同分别注明价格和增值税额的,不含增值税价格×0.05% 合同未分别注明价格和增值税额的,按合同所载金额×0.05%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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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口样品能否申请免税?

公司出口样品能否申请免税?

公司要进行外贸交易,现需出口一批样品,这部分是否能免增值税?或者有没有税收优惠?


 1、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12号)规定:“出口但未计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免税。” 2、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12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按《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办理免税申报手续时,应将以下凭证按《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他联次代替);2.出口发票;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4.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5. 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2、4项凭证。” 3、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5号)第八条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请根据以上材料判定你司是否适用免税政策。若资料不全,不得适用免税政策,应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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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的问题

新办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的问题

您好。我公司是新办的软件企业,于2018年8月成立,当年盈利。我公司是否还能适用财税2012 27号文以及财税2016 49号文的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我公司对财税2012 27号文第三条“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有疑问,请领导帮忙判断我公司在盈利年度上是否适用两免三减半优惠。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一、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软件企业。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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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新企业都有哪些税收优惠

厦门高新企业都有哪些税收优惠

1、想请问下高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15%,那么如果企业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那么他是怎么享受所得税优惠的?2、对于高新企业除了所得税的优惠外,还有其他的税收优惠吗?如果有请给详解或是相关的政策文号,谢谢!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 企业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或者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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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租车给单位是否可以认定为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不开发票?

个人租车给单位是否可以认定为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不开发票?

单位向个人租赁一部小车,每月租金400元,一年租金4800元一次性支付,请问:单位要取得个人的租车发票吗?还是可以认定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以收款凭证及公司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12366电话的回复是个人除不动产租赁以外都是按照每次不超过500元为标准的,一次付一年车租4800元是否就不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了、还是平均每月不超过500元也算每次不超过500元、可以认定为小额零星经营业务?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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