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我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注册的本人信息的手机号码已经注销了,现在登录不上去,也无法修改、无法重新注册。我该如何修改?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我现在想做河北省的名称预先核准无法登录了,请领导明示!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因此,请向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咨询。
我是一家深圳中外合资公司(外国自然人25% 深圳公司75%)
想要变更为无区域股份有限公司 ,需要怎么申请及办理流程?
我们是a有限公司,2018年5月与另外一家b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入股协议,a公司以1亿增资入股b公司,占b公司50%的股权,其中,3000万进的是注册资本,7000万是进的资本公积。
后因b公司其他股东原因,现双方拟解除增资入股协议,我想请问一下:
(1)在双方协商解除增资协议后,b公司可以直接把a公司当初投的钱全部退还给a公司吗?
(2)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否依据双方协商解除的增资协议,还原b公司最初登记状况?
地级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有权委托市辖区的区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司登记?
2016年6月,原安徽省阜阳市工商局(现为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公司登记权下放的文件,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登记权下放给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原安徽省工商局并未对登记管辖作出具体规定。请问地级市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有权委托或下放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辖权?
您好,中财联合经济担保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担保协议书》,并加盖了第三分公司公章,但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能查询到该第三分公司。仅查询到中财联合经济担保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其名下共有26家分公司,但该26家分公司并不包括第三分公司。
此是否足够说明了第三分公司并不存在,我需要到哪里开证明,以说明第三分公司客观不存在的事实。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人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补领手续的,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企业是否已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请问总局领导,个体工商户能适用该项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