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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政策

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产品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96号)规定,“氧化钙含量在45%以下的低品位石灰石,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9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其他废渣’范围。对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泥熟料,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没有看到废止规定,请问这个文件是否有效?尽管这个198文件已经有新的文件代替了,但是这个文件解释的内容没有变化,因此按常规理解这个文件应该有效。请省税务局请示税务总局后予以答复。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企业录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企业录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企业2019年录用的退役士兵,该退役士兵是在2011年11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发布前退役的,是否就不符合按财税2019年21号文件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有关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在2004年就已经发布。这个优惠一直有。财税财税〔2019〕21号规定: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建议具体业务请主管税务局判定。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请问一般纳税人工会经费是否免征?

请问一般纳税人工会经费是否免征?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3号)第三条 规定 缴纳义务人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房地产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

房地产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

我司为房地产企业,3月份预收款20万元,确认收入5万元;4月份预收款3万元,确认收入20万元。请问我司是否可享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优惠?那个月可享受?


如您所说的税收优惠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免征优惠,则应按照当期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来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增值税销售收入取决于纳税义务确认时间,具体可参看以下文件相关规定。

文件依据: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财税2005年165号十一条中的第二条是否已经废止?

财税2005年165号十一条中的第二条是否已经废止?

请问财税2005年165号第十一条中的第二条是否已经废止?软件交付使用后按次或按期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规定:

    十一、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

   (二)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财税【2016】12号文件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也适用于月销售额不到10万的一般纳税人吗?

财税【2016】12号文件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也适用于月销售额不到10万的一般纳税人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上述文件中享受优惠的缴纳义务人包括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保险公司给因保险代理人达到企划奖励要求而发放的实物奖励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保险公司给因保险代理人达到企划奖励要求而发放的实物奖励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保险公司给因保险代理人达到企划奖励要求而发放的实物奖励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个人代开发票能否销售销售额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个人代开发票能否销售销售额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在减税降费的问答专栏里面有这么一段问答:

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模具订单是否可以适用免抵退税政策?

模具订单是否可以适用免抵退税政策?

  我司是国内生产性企业,接到国外客户产品加工的订单。因为产品加工过程需要用到模具,因此国外客户单独给我司下了一个模具订单,由我司在国内采购模具(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直接用于加工产品。最终,产品报关出口,模具在加工过程中已消耗。

  请问,我司是否可以把模具订单的金额与产品订单金额合并在一起报关出口?且模具订单是否可以适用免抵退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39号)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从项目拿地开始到完工验收,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从项目拿地开始到完工验收,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非营利性医院从项目拿地开始到完工验收,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相关的政策优惠

    需办理: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

    办理材料: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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