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主营茶叶生产加工和销售。将自产的茶叶通过自有直营店面对外销售。
门店销售给消费者部分,消费者通过银行二维码支付,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这部分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未在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内的凭证不征印花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销售方应如何处理入账?若发票联抵扣联还在,怎么处理?若发票联、抵扣联都丢失又该二u和处理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您可以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您好,我司向其他公司出售防疫用门磁服务软件平台,该服务需用用到我司的门磁产品。该笔交易的主要价值是软件服务,硬件门磁是配套服务一起寄给客户使用的,请问开票内容怎么填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我是某公司职工,公司按劳动法相关要求和我们签了劳动合同,逐月交社保。不过,因为公司业务主要是工程咨询、监理、招标代理和项目管理之类的业务,领导让我们注册个体户,再以个体的名义承包项目签劳务成本合同,然后开咨询费发票给企业,费用转到个体银行卡上。请问这样有没风险呢,我可以在一个单位同时领工资和提供咨询服务么?
2022年1月1号新政策土地款将由税务征收,请问2021年12月31日土地款入财政,2022年二期土地款税务征收,出让金发票如何开具,一部分国土局开具,一部分税务局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若是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错误,请作废重开。
您好,咨询一下,就是我司收取他人使用我司自主研发的无形资产使用费,比如数据分析系统,使用费20万/年,那这种我们应该怎么开票?开具大类、明细应该是什么?适用什么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附注〈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二、销售无形资产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申请”,首先需要纳税人签订《使用“票e到家告知书”》,需要勾选“本单位认可上述告知,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自愿选择使用‘票e到家’服务”项目,勾选后,“同意”按钮可用,点击“同意”按钮,进入系统提示页面,此页面是该企业“票e到家”功能审核通过的信息提示,即该企业具备“票e到家”功能的使用权限,可以正常使用该功能,点击该页面右上角的“关闭”按钮,关闭该页面,即进入“发票领用申请页面”,纳税人可选择邮寄地址, 详细地址原则上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二选一,特殊时期如需投递到其它地址,请点击“自填邮寄地址”,进入页面,在此页面录入本市实际收件地址,点击确定后,在下拉列表选择新添加的地址,选择完后,详细地址录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