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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发票上的银行账号可以与实际收款账号不一致吗

发票上的银行账号可以与实际收款账号不一致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请问购买方为有统一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需要填写其纳税人识别号码吗?

请问购买方为有统一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需要填写其纳税人识别号码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可否对当月部分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享受免税?对部分应税收入开具发票申报税款?

一般纳税人可否对当月部分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享受免税?对部分应税收入开具发票申报税款?

您好,我司主营的是快递运输服务,依据2020年第8号文第五条:“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享受政策时间为2020.01-2021.03(政策有延期)。我司在政策规定的所属月份对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未开具发票,在申报表上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实申报纳税。请问,我司做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对当月部分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享受免税?对部分应税收入开具专票?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请问河北地区还能使用通用手工发票吗

请问河北地区还能使用通用手工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规定:

     二、新版普通发票票种及规格

    (二)河北通用手工发票(E)。规格,190mm×105mm;联次,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附件:2.河北普通发票票样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问一下建筑服务的发票备注栏项目地址只写了望京东路两侧,但是没有写廊坊市广阳区,这样可以吗

问一下建筑服务的发票备注栏项目地址只写了望京东路两侧,但是没有写廊坊市广阳区,这样可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

    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非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非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般的商贸企业,没有住宿之类等经营范围,但客户到我们公司产生的食宿费,我们能否按收取的费用分别给他们开具住宿费发票(专用发票)和餐饮发票。

 

您好,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如您实际提供了住宿服务及餐饮服务,应据实开具发票。经营范围是否需要变更,建议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广东惠州旧企业能办理专用发票电子化吗?

广东惠州旧企业能办理专用发票电子化吗?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杭州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

发布时间:2021-06-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为单位代开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加盖税务局代开专用章

为单位代开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加盖税务局代开专用章

为单位代开专用发票,已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是否需要加盖税务局代开专用章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节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6-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租赁开票问题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租赁开票问题

咨询下房屋租赁开票问题:房东人在广东珠海,没有在泉州,房屋租赁需要开票走账,这种情况要如何操作?需要去税务局提供哪些资料?房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书?有模板吗?若委托人前去开票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进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后,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先在“我要办税”-“自然人房源(场地)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对应房源(场地)信息,审核通过后可点击自然人房租发票代开,选择需要代开的票种后进入申请代开界面。

发布时间:2021-06-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销售蒸汽的适用增值税率是9%还是13%?

销售蒸汽的适用增值税率是9%还是13%?

我公司因生产需要购买的蒸汽,接收热电公司开具的蒸汽发票是9%税率,我司在转售时也按9%税率销售;但从网上查询到有按13%税率的说法;所以不知道该选择哪个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国令第691号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发布时间:2021-06-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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