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我注册了个营业执照,做了两个月左右,但是拿到手的时候没有去做税务登记,现在用不上准备注销了。去开清税证明的时候查不到我信息,他说是因为我没去做税务登记,然后让我留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电话姓名等通知,但是他说要等一两个月,其它就没说了。因为我是第一次弄这个程序,请问这是等什么通知下来呢?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 号)及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简易注销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问:哪几种情况可以走税务简易注销
税总发〔2018〕149号 第一条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表示有核定增值税票种,且已购买并发行了税控设备,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请问该情况下是否符合条件?
答:确无领用过发票和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是不需要办理清税证明,但领购过税控设备,还是需要去税局缴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