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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企业垫资属于20年期间的预付租金,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由产权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由A村从租计征房产税

B企业垫资属于20年期间的预付租金,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由产权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由A村从租计征房产税

国有土地证的产权人为A村;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登记人为A村;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登记人为A村;

建成房屋的产权人为A村

    其中,由B企业垫资5000万给A村建设房屋,B企业可以免费使用房屋20年,到期归还房屋给A村,请问B企业免费使用房屋20年期间,按照以下哪种方式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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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行业的钻探属于现代服务业还是建筑业中的钻井(打井)?

地质勘查行业的钻探属于现代服务业还是建筑业中的钻井(打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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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涉案土地在被政府资产处置小组接管之后是否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

非法集资的涉案土地在被政府资产处置小组接管之后是否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的描述,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您有权属纠纷未解决或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确认。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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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从上海个人手中购入一辆二手车,价格25万元,仅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也无法抵扣进项税。2021年企业拟卖掉该二手车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从上海个人手中购入一辆二手车,价格25万元,仅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也无法抵扣进项税。2021年企业拟卖掉该二手车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从上海个人手中购入一辆二手车,价格25万元,仅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也无法抵扣进项税。2021年企业拟卖掉该二手车,增值税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征收3%减按2%政策缴税吗?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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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与“六税两费”减半政策的享受先后顺序问题。

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与“六税两费”减半政策的享受先后顺序问题。

 在享受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时,是按照享受完“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后的应纳税额,再去依次扣减城建和附加,还是先去扣减没有减半之前的城建和附加以后,剩下应缴纳的部分再享受减半政策?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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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则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可以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吗?

若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则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可以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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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之后内内蒙古房屋契税是否上涨

9月1日之后内内蒙古房屋契税是否上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根据《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内人常发〔2021〕28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我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未超过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费的,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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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住房契税没有交,9月1号后是不是提高到3%

首套住房契税没有交,9月1号后是不是提高到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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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强制变为一般纳税人的硬性条件是连续12个月还是连续四个季度超过五百万。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强制变为一般纳税人的硬性条件是连续12个月还是连续四个季度超过五百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发布时间:2021-1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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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收入时间如何确认?

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收入时间如何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发布时间:2021-1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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