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三月
办税百问

房地产交易时,房产已缴税,土地还需另缴税吗?

房地产交易时,房产已缴税,土地还需另缴税吗?

我于2009年购买一幢住宅楼,有土地证,房产证。当时仅办理了房屋的过户手续,房产已完税。现过户土地证,请问土地还需另缴税吗?房产过户缴税时应该已含有土地价值,此次土地过户不应该再次缴税,请问对吗?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背景下,目前这种状况大量存在。请国家税务总局予以明确,以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我司买的一块50亩的土地,其中只有7亩建了办公大楼,那买地的成本是否需全额计入房产税税基,还是按比例?

我司买的一块50亩的土地,其中只有7亩建了办公大楼,那买地的成本是否需全额计入房产税税基,还是按比例?

我司买的一块50亩的土地,其中只有7亩建了办公大楼,那买地的成本是否需全额计入房产税税基,还是按比例?


您好,不具备房屋形态的不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您应按照已建成房屋形态所对应的地价计入房产原值。

文件依据: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对应的投资成本是否可扣除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对应的投资成本是否可扣除

背景描述:

A公司(内资居民企业)持有B公司(中外合资居民企业)35%股权,初始现金投资成本3.15亿元,B公司原实收资本:美元5100万元。

2018年8月,B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将未分配利润3.49亿元(折美元51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B公司实收资本为美元10100万元,并于2018年10月完成增加实收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同期B公司会计确认实收资本增加和未分配利润减少,金额为3.49亿元。对于本次转增股本的未分配利润,A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3.49*35%=1.22亿元。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工程收款开专票,尾款开普票,可以吗?

工程收款开专票,尾款开普票,可以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有一项工程,预收款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对方单位要求我们尾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可以操作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若项目有两本土地证,一起开发是否可以合并清算?

若项目有两本土地证,一起开发是否可以合并清算?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的建设项目名称等基础信息,并以申报备案的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文件依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务清算  

办税百问

以前年度多缴的税金及附加,是否需调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申报

以前年度多缴的税金及附加,是否需调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申报

以前年度误算多缴的税金及附加,在今年申请退回,退到账后,是并入退回当年的所得进行所得税申报?还是需要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若是追溯调整往年申报,这个不应该产生滞纳金吧?因为多缴税款那么久,利息都没向税局申请。


    如您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存在申报错误,需要更正错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正申报涉及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常年聘请的监事劳务费用是否计入工资薪金

常年聘请的监事劳务费用是否计入工资薪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 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那我们公司常年任命的监事,应该也属于我公司职工,我们按月给其发放的监事劳务费用,是否应计入工资薪金,而不是计为劳务报酬,不需要去代开劳务费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增值税能不能跨项目混抵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增值税能不能跨项目混抵

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分期开发的,分为A项目、B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计算应纳税款,并可扣除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请问未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B项目的已预缴增值税税款可不可以抵减已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A项目产生的应纳增值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按照3%或5%的预征率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同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夫妻关系股权分割是否征收印花税?

夫妻关系股权分割是否征收印花税?

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某公司股东曹某转让一部分股权给他妻子,股权转让协议金额为0元,依据总局2014年67公告之规定,因为是夫妻关系,符合转让价格偏低的特殊情形,故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那意思就是文件认可他的交易价格。而印花税是属于凭证税,书立合同协议的双方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依据合同协议金额贴花,因为股权转让协议金额为0元,0元*0.05%*50%=0元,故没有征收印花税。夫妻关系之间进行股权财产分割,应不属于转让行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只是家庭内部分割而已,我认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个事情基层税务人员有意见认为,转让价格偏低,要依据转让金额偏低按照征管法第三十五条适用核定金额征收印花税?我个人认为不妥,望省局予以明确,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证券公司取得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证券公司取得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税函〔2008〕726号文件,在营业税政策规定下,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而在现行的增值税政策规定下,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