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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同一投资人的两个企业之间的无租使用土地,是否适用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视同销售服务计征增值税?

同一投资人的两个企业之间的无租使用土地,是否适用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视同销售服务计征增值税?

同一投资人的两个企业之间的无租使用土地,是否适用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视同销售服务计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个人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向税务部门交纳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1.5%。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向税务部门交纳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1.5%。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我单位与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个人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向税务部门交纳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1.5%。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劳务报酬所得;……(五)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无租使用土地是否视同销售

无租使用土地是否视同销售

同一投资人的两个企业之间的无租使用土地,是否适用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视同销售服务计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开票时向税务部门交纳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1.5%。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开票时向税务部门交纳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1.5%。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我单位与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个人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向税务部门交纳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1.5%。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劳务报酬所得;……(五)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水电行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水电行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5.自来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在业务开始前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结束后出租人需要将固定资产开回来吗?需要的话怎么开具?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在业务开始前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结束后出租人需要将固定资产开回来吗?需要的话怎么开具?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在业务开始前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结束后出租人需要将固定资产开回来吗?需要的话怎么开具?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一、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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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中的代理报关服务,是否也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请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中的代理报关服务,是否也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因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包括代理报关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公司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划拨的2919年自治区博士后专项资助经费,资助对象是公司两个博士后人员,这笔经费发给两个博士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划拨的2919年自治区博士后专项资助经费,资助对象是公司两个博士后人员,这笔经费发给两个博士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公司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划拨的2919年自治区博士后专项资助经费,资助对象是公司两个博士后人员,这笔经费发给两个博士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广西是否有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请问收到的发票,哪些发票是需要退回重开的。

请问收到的发票,哪些发票是需要退回重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不符合上述规定开具的发票应退回重开。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公司是按照实际的资产总额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还是按照注册资本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呢

公司是按照实际的资产总额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还是按照注册资本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呢

你好,我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是6000万,但是公司现在实际的资产总额没有超过5000万,那我们公司是按照实际的资产总额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还是按照注册资本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呢。望予以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03-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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