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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去买境内企业B的5%股权,后续出售时,A的成本是1000万人民币,还是150万美元按照37号文规定的申报日前一天的汇率折成现在的人民币金额?

去买境内企业B的5%股权,后续出售时,A的成本是1000万人民币,还是150万美元按照37号文规定的申报日前一天的汇率折成现在的人民币金额?

如果一个境外企业A,协议约定是1000万人民币在交割日等值的美元(假设当年汇率折算,实际支付款项是150万美元)去买境内企业B的5%股权,后续出售时,A的成本是1000万人民币,还是150万美元按照37号文规定的申报日前一天的汇率折成现在的人民币金额?虽然A当年实际使用150万美元打款来买股权的。但是根据37号文的精神,是不是可以用1000万人民币来“计价”。计价币种是否和实际支付币种为两个概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四、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红线外建设教学楼捐赠给学校 所得税方面是否视同销售

红线外建设教学楼捐赠给学校 所得税方面是否视同销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规定,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退税三年期限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汇缴退税吗?

退税三年期限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汇缴退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规定: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回迁安置用房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回迁安置用房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我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需要建设回迁安置用房,回迁安置用房的立项是村委会,土地证权利人也是村委会,我司只是建设认。此种情况是否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 如需要,使用的政策是那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税费认定的,其他收入,的工会筹备金按月在那里申报

税费认定的,其他收入,的工会筹备金按月在那里申报

新开企业里税费认定的,其他收入,的工会筹备金按月在那里申报,这个是必须申报的吗?


    根据《河北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冀工发〔2008〕4号)规定:

    第四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全额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单位,应按月向上级地方总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同时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征。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保险公司根据企划方案,给符合业绩奖励标准的保险代理人(公司业务员,非合同制)奖励旅游服务或物品奖励,是否要视同销售?

保险公司根据企划方案,给符合业绩奖励标准的保险代理人(公司业务员,非合同制)奖励旅游服务或物品奖励,是否要视同销售?

保险公司根据企划方案,给符合业绩奖励标准的保险代理人(公司业务员,非合同制)奖励旅游服务或物品奖励,是否要视同销售?

     关于“保险代理人”视同销售问题,在这个平台上,江苏、山东以及我们省都咨询过,但是回答答案不一样,希望政策上全国能够统一,准确答复,谢谢。


您好,保险公司给业绩符合奖励标准的保险代理人(非雇员)提供相应实物奖励,购进货物给予保险代理人奖励属于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该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作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保险公司给业绩符合奖励标准的保险代理人(非雇员)提供相应旅游等服务奖励,且实际服务提供方不是保险公司的,属于交际应酬情形,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您所提供的附件因文件损坏无法打开,如您有更多问题,可补充问题后重新提交,或拨打12366进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

你好,我公司2019年开给客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客户昨天说发票联找不到了,让我们红冲,但是没有发票联我公司肯定没法红冲,发票管理办法中也未对此做出规定,我公司该怎么解决?求回复!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信息不完整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信息不完整

收到一张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的开户行及账号、地址电话没有填写,请问这张发票合规吗?请注意是“销售方”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销售方信息应开具完整。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达到退休条件但尚未办理完毕退休手续的员工补缴任职期间社保费用能否税前列支问题

达到退休条件但尚未办理完毕退休手续的员工补缴任职期间社保费用能否税前列支问题

 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中关于“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咨询: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单位,企业有些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公司存在漏缴纳该员工2020年之前年度任职期间社保费用的情况,需要先把任职期间漏缴纳的社保费用补缴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请问,员工尚未办理完毕退休手续,补缴任职期间的社保费用能否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税前列支?
备注:5月27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予的问题回复,并不是针对此问题的答复,答复内容为开票发票问题,与提问问题不符,故针对本问题继续提问。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日前已经在郑好办交纳契税,但该APP并无开具完税凭证功能,请问完税凭证在哪里能获得

日前已经在郑好办交纳契税,但该APP并无开具完税凭证功能,请问完税凭证在哪里能获得

    根据《办税指南》规定,1.5.1.1税收完税证明开具【二、事项类别】网上办理:是……【三、办理条件】1.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税收完税证明分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按规定要求为纳税人开具相关纳税证明文书的业务活动,其适用范围是:……(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税(费)款的缴纳或者退还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缴费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五、办理材料】……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自然人提供)……

发布时间:2021-06-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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