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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范围有规定吗?

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范围有规定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实习生、非任职董事津贴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

实习生、非任职董事津贴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

聘用实习生、独立董事,支付的实习生和非任职董事津贴按劳务报酬已经申报个税,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可否依工资表为作税前扣除凭证还是需要对方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非住宅房屋出租,如果房租是在4月份一年一付和分别在4月、十月半年一付,房东税负有无差别?

非住宅房屋出租,如果房租是在4月份一年一付和分别在4月、十月半年一付,房东税负有无差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制造企业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制造企业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关于2021年小型企业个人经营所得政策优惠问题

关于2021年小型企业个人经营所得政策优惠问题

国总局2021-12;2021-8号文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都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排出在外。我服务的一个个独企业在2021年第三季度交个人经营所得税时,税务大厅不给享受减50%的优惠政策。经营者感到很失望。在2020年疫情面前都是受害者,为什么厚此薄彼啊!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请问省内外市户口如何在西安参加居民医保,在哪里登记资料办理呢?

请问省内外市户口如何在西安参加居民医保,在哪里登记资料办理呢?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 号)规定:“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医保缴费为啥有的人交50,有的人交320

医保缴费为啥有的人交50,有的人交320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 号)规定:“四、参保缴费标准
    ……
    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经济发展实际,确定全省2022年度(2021年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0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财政补助部分,继续按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实施后有关财力划转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号)规定比例由各级财政分担。
    以后年度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另文印发。
    全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特殊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和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具体如下:
    (一)享受参保资助人员
    1.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参保资金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31号)执行。
    2.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过渡期内可享受一定期限定额资助政策。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资助,市县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资助后剩余部分由参保人员自己缴纳。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4.每年9月1日后相关部门动态新增人员,作为下一年认定依据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二)计划生育家庭
    财政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三)退役士兵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居民医保,按全省确定的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四)大学生
    参保年度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参保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参照退役士兵规定执行。
    (五)其他特殊人员
    包括参保年度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享受参保资助的各类人员、相关部门新认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等。参保缴费标准参照退役士兵规定执行。
    因此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一般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320元,因城乡居民医保为市级统筹,特殊人员具体资助或补助标准建议和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确认。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所得,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所得,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和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基金管理人,请问资管产品的增值税是按财税[2017]56号文第一条规定的3%简易征收率,还是可以按小规模优惠税率1%呢?

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基金管理人,请问资管产品的增值税是按财税[2017]56号文第一条规定的3%简易征收率,还是可以按小规模优惠税率1%呢?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1-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办税百问

在手机上交费显示:不满足缴费条件,人社返回原因为:未取到正常参保信息,请到社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在手机上交费显示:不满足缴费条件,人社返回原因为:未取到正常参保信息,请到社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若您需要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先在社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由社保部门传递数据到税务部门后,您再进行缴费。若您未在社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建议您先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或联系社保热线12333核实确认。

发布时间:2021-1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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